拟参加2016年秋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: 大家好!10月11日至10月20日,2016年秋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开始提交,拟参加2016年秋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请注意以下事项: 一、答辩申请有关要求 1.毕业论文答辩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方式。答辩申请提交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-10月20日,拟参加答辩的学生须按时在网上提交毕业论文答辩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 2.没有按时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。 3.提交答辩申请后,学生须按要求参加答辩。无故不参加答辩者,论文终评成绩为“不及格”。 4.补作毕业论文的学生不能申请毕业论文答辩。(注:补作毕业论文的学生指的是已做过一次论文且成绩不及格的学生) 5.在提交答辩申请前,学生务必先在网上提交论文终稿,同时需在10月11日至10月20日答辩申请提交期间,将论文终稿打印稿一式三份送交所在函授站或班主任处。所提交终稿打印稿内容需与网上提交的论文终稿内容保持一致,如二者出现差异,答辩成绩评审将以打印稿内容为准。论文终稿打印装订要求参见附件。 二、网上提交和取消答辩申请的办法 拟申请论文答辩的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终稿提交后,可按以下操作在网上完成答辩申请的提交: 1.登录网络学习平台(http://mdedu.cuc.edu.cn),在导航菜单中点击“论文系统”; 2.点击论文系统首页下方自己所学专业的论文计划; 3.点击“答辩申请”菜单下的“提交答辩申请”,完成答辩申请提交。
在答辩申请提交期限内(10月11日至10月20日),学生可取消答辩申请,方法是:点击“答辩申请”菜单下的“取消答辩申请”。在答辩申请提交截止后,无法再通过论文系统取消答辩申请。 三、关于延缓答辩 在提交答辩申请后,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,可申请延缓答辩(以下简称“缓答辩”),参加下一次毕业论文答辩。 申请“缓答辩”的学生,须在10月30日之前,向班主任提交“缓答辩”申请,否则视同无故不参加答辩处理。提交“缓答辩”申请的学生,将在其参加完下一次毕业论文答辩后得到论文终评成绩。 四、论文答辩时间 2016年秋季学期毕业论文答辩初步定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中旬进行。具体答辩时间、答辩方式等将在答辩前一周公布,请同学们注意关注网站http://mdedu.cuc.edu.cn论文专区中的通知,做好准备,按时参加论文答辩。 在答辩申请提交期间,同学们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学习中心老师联系,电话:0551-64200331,也可致电010-65783462咨询。 预祝同学们毕业论文取得好成绩! |